期房契税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,房屋契税应在签订购买合同后,办理房产证前缴纳;而维修*在办理入住手续前缴纳即可。
1、契税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》中的相关规定:
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为纳税人签订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,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。
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,向土地、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,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。
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,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、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、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。
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,土地管理部门、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、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。
2、维修基金
根据《住宅专项维修*管理办法》中的相关规定:
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,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*存入住宅专项维修*专户。